社群隔离与青年农民工的犯罪

时间:2022-03-26 10:06:18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当下中国城市中市民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隔离已经成为厂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这种隔膜所衍生出来的缺乏归属感、自律性以及对城市的敌视、冷漠是诱发青年农民上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推进户籍改革的同时,消除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隔离是促进城市计会的和谐和减少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社群隔离;青年;农民上;犯罪

[中图分类号]D916 3 [文献标识码]A

社群隔离主要指由于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社会距离而导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隔阂和疏离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渐放松了对人口流动的限制,数以万计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家乡到城市寻找机会,据全国总工会统计,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有9500多万人,并且每年仍以500万的速度在增长,农民工已成为城市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户籍改革的滞后,城乡之间的二元制社会结构在城市被复制,农民工与市民虽同处于一个空间地域,但二者之间却存在着明显的鸿沟。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社群隔离成为影响城市和谐和诱发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青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隔离的表征

在二元制户籍制度下,农民工的身份与职业相分离,虽然他们在职业上已经转变为产业工人,但身份上仍属于农民,无法享有间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地位与社会权利,农民工与市民之间存在着客观的社会距离与差异,也存在着明显的社群隔离。据2004年年底天津市流动人口办公室与天津社会科学院的调查,2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工群体在职业、生活方式、社会交往、居住空间与心理认同等等方面都显现出与城市居民的差异与隔离。

1.青年农民工居于城市就业体系的底端与边缘。首先,青年农民工主要集中于对学历、技术要求比较低的行业,如服务业、餐饮业、建筑业、制造业等,其比例分别是比例为233%,23.6%,18.9%,16.5%;而在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的仅有1.7%;另外还有16.5%的青年农民工分布于其他行业。其次,从职业上看,青年农民工多从事职业声望比较低的职业。47.1%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是工人,27.4%是服务员,4.8%是勤杂工,4.3%是美容美发人员,5.0%是售货员,从事其他职业还有11.4%。再次,青年农民工多从事临时性工作,其比例是50%。最后,青年农民工的收入明显低于城市居民。2004年,天津市市民工资收入平均是211 48元,而调查显示,青年农民工的平均收入为7740元,仅为前者的三分之一,而且有36.7%的月收入在500元以下。总之,青年农民工的职业状况与城市居民有着很大的差别,通过职业生活青年农民工既不能建立与城市主体社会的联系,也不能获得向上流动的资本;而微薄的薪酬无法使青年农民工拥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物质生活,所以其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也有很大的差异。

2.青年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对象局限于农民工内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是青年农民工感知城市社会和消除与城市居民隔阂的重要途径;也是其积累供社会资本,提高社会经济地位的有效手段。但调查发现,大多数的青年农民工并没有建立起与城市居民的联系,有55.7%的青年农民工表示其朋友中没有城市居民,而通过与25岁以上的年龄较大的农民工的对比可以发现,年龄较大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更为密切,年龄较大的农民工中,有54.6%其朋友中有城市人,明显高于青年农民工,正是因为青年农民工缺乏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因而他们的流民化倾向更为明显。

3.青年民工的居住空间上与市民隔离。调查显示,青年农民工中,住单位提供的住房的比例是71.9%,租房住的比例26.7%,单位所提供住房多数与青年农民工的工作场所合二为一,少数是专门的农民工居住公寓,在空间上与城市居民存在着隔离。而租房的青年农民工由于收入有限,多数租住近郊农民私房或集体房,生活在以同乡为纽带的近郊居住圈。换言之,绝大多数的青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存在着居住隔离。社会学研究表明,居住隔离是社会分化的结果,也制造着社会分化。青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居住隔离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二者之间的差异,加剧了二者之间的冲突与敌视。

4.青年农民工的缺乏城市归属感。青年农民工不仅在客观上与城市居民有距离,在心理上也对城市缺乏认同感。在问到“如果有可能是否有愿意在天津长期生活工作下去”时,有59.1%表示愿意,而有9.9%表示不愿意,有31.1%表示不知道。在问到“是否希望自己的户口迁来天津时”,有40.7%希望,有40.2%无所谓,而不希望的则有19.2%。仅有28.3%的青年农民工表示同意“我已经是天津人”。相比较而言,年纪较大的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则较强。仅有5.6%年纪较大农民工不希望在天津长期工作生活下去,不知道的比例是27.5%,而愿意的比例是67.1%。而希望将户口迁来天津的比例是52.6%,不愿意的比例是10.5%,无所谓的比例是36.9%,另外,有40.4%年纪较大农民工认为自己已经是天津人了,明显高于青年农民工,说明青年农民工对城市的疏离感更强。

5.城市居民在心理上排斥农民工。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隔离是双向的,农民工没有对城市居民产生亲近感与归属感,城市居民也在心理上排斥与歧视农民工。在调查中,有72%城市届民同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给社会治安带来了问题”,有70.1%的居民同意“流动人口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有75.4%同意“与人口的自由流动相比,社会的稳定更为重要”,有50.7~同意“流动人口是素质低的”有40.4%同意流动人口是“违法乱纪的”。仅有55.6%的城市居民同意“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26.5%同意“流动人口在城市受到了不公平待遇”,28.5%同意“国家应当给在城市生活了很久的流动人口上户口”。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城市居民大多居民将农民工视为“二等公民”和影响城市秩序与繁荣的负面因素,理所当然地认为为了维护城市居民的利益可以和应当限制农民工的权利。而对农民工对城市发展所做的贡献和在城市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视而不见。

二、青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隔离与青年农民工犯罪

如上所述,青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群隔离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一些城市居民从心理上轻视贬低农民工,缺乏对农民工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更多的是冷漠、歧视和排斥。而农民工对城市则有着强烈的疏离感。在这种冷漠与隔膜中,青年农民工很容易出现心理失范并走向犯罪道路。

1.对城市的仇视心理。中国的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大城市繁荣与富庶是来自偏远乡村的农民工无法想象的。在农村的时候,这种差距他们还没有亲身体验到,但是一旦进入到城市,这种差距就立即显现在他们面前。而二元制社会结构所构筑的用工与户籍制度壁垒,也把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超越这种差距的希望打破。城市中繁华富裕与他们低下的社会地位和微薄的收入形成强烈的对比,使他们的“相对剥夺感”极易产生。而城

市居民的冷漠、歧视与优越感更强化了他们的反城市心态,这种心态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城市居民的,而是针对所有的城市居民的。这种情绪的极端反应就是敌视和仇恨城市的情绪,以往的道德束缚、法制束缚已经不起作用,因而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报复城市居民就不足为奇了。

2.过客心态。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早就表明,在熟人的社会中犯罪率是比较低的。因为一方面,在熟人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相互之间理解、友爱、尊重,人们能够找到归属感,如果一旦犯罪,这种良好的关系就会被破坏;另一方面,人们通常会有一种集体的荣誉感,为了集体的荣誉会使人们加强自律,不去做破坏集体荣誉的事,并会对这种自律感到自豪。而青年农民工并没有同城市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城市中找到归属与依托,所以,他们也没有为城市的发展与秩序作出贡献的意愿与义务。因而,他们基本上也没有在城市中约束自己行为的意识,在受到外来的刺激与引诱时,很容易产生越轨行为。

3.封闭与拒绝心理。民工进入城市,面对的不仅仅是居住地和工作种类的变化,同时也要经历其自身的文化心理、价值观、行为方式的变化,可以说,青年民工进城的同时也是一个重新社会化的过程。但是城市的生活并未提供给青年农民工良好的转换环境,空间上的隔离、生活方式的差异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冷淡、歧视与疏远,不仅无助于青年农民工打破旧的角色意识,融入到新的城市生活中去,反而加剧了他们的心理不适应,促使他们更加地自卑和敏感,并囿于自己的社会交往圈和文化习俗之中,从而与城市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更加疏离。另一方面,寻求归属感是人的天性,在与城市隔绝的同时,以“地缘”、“血缘”为纽带的初级组织就成了青年农民工的精神家园与心灵的依托,共同的遭遇与心理感受使他们结成心理共同体,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行为标准。但是由于同属社会的底层和边缘,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标准往往是扭曲的。在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与道德标准的影响下,犯罪是很容易产生的。而且由于青年农民工过于依赖这些由“血缘”、“地缘”组成的群体,往往群体的行为就是他们的行为,这也可以使我们理解为什么青年民工的团伙犯罪要高于其他人群很多。

三、促进社群融合,减少农民工犯罪

因社群隔离所产生的心理疏离是诱发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因素。所以,改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关系是预防和减少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民工在城市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及其与城市居民的隔离在相当大程度上与二元制社会结构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认识上的误区及对农民工的组织管理上的偏差有关。所以,在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消除城市对农民工的认识误区和加强二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与互动是十分重要的。

1.利用传媒消除城市居民与青年农民工之间的隔阂与误解。现代社会中,传媒在塑造大众文化与大众心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完成从“限制”到“容忍”再到“整合”这一过渡的同时,传媒也发生了变化,从突出报道农民工负面影响转而关注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在推进农民工权益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其是在消除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隔离方面传媒还鲜有作为。在今后的舆论宣传中,传媒至少要在以下两方面多做工作:首先。传媒要修正城市居民的优越心理。传媒在舆论宣传中,要引导市民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农民,要市民了解到,目前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差异并不是合理的,是制度造成的,并不是说民工就比城市居民低一等,在人格与人权上城市居民与农农民工是平等的。其次,传媒要尊重民工的文化与心理需求。城市中,城市的文化与传媒关注的只是市民,民工是被遗忘的一群。在不被关怀的文化氛围中,民工也备感孤独,所以应该鼓励传媒关注农民工一族在城市生活中的困难和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以及其精神与心理需求,减弱民工的孤独感与被遗弃感,从而拉进农民工与城市的距离。

2.提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交流的机会,消除二者之间的误解与隔膜。应该说,大多数的城市居民都是善良的,他们对民工的歧视和排斥是在不了解情况下想当然产生的。如果他们能够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所作的贡献,了解农民工的大多数是勤劳善良的,那么他们对农民工的想当然的误解与歧视就会少得多。而且不断的交流、沟通也有助于消除民工的自卑感,加强对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的了解,较好完成重新社会化的过程。所以,要打破以往城市只属于市民的固有思维,把农民工也视为城市社会的一部分,积极吸纳他们参加城市的各种社会活动,使他们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中,消除与城市的隔膜。

3.成立正式的民工权益保护组织,使民工的权益保护合法化、制度化。青年农民工对城市的不满与敌视,在一定难度上与其在城市的权益过度受损而又投诉无门的现状有关。虽然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但农民工基本上是原子化的分散的个体,其权利诉求能力还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政府应该帮助民工成立自己的权益保护组织,并把民工中的代表纳入到政府组织体系中去,使民工得到合法主张、保护自己利益的渠道。同时,城市政府应该坚决打击各种侵犯民工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有关对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使民工在城市中不仅有生存的空间,更有发展的空间,从而化解青年民工的反城市情绪,减少青年农民工与市民的摩擦与矛盾。

[责任编辑:双 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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