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隔离管理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隔离方案

时间:2022-03-22 00:10:3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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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隔离管理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隔离方案

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为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根据和省针对生鲜、低温肉类加工和冷链行业的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行业的员工个人防护,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货代、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包括各类境外进口的冷藏低温冷冻和生鲜的果蔬、肉类、水产等食品和原料。

二、职责分工

进口食品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个人防护操作指引,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技能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意识,遵守企业新冠防护工作规章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企业对员工防护

1.健全常态化防控机构。各企业要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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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和完善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制度、预案和措施。

2.做好防疫物质储备。企业根据经营性质、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主要包括清洁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面屏、隔水防护围裙、防水袖套、胶鞋、雨衣、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洗手消毒液、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个人工作装备;员工和客户体温健康登记表及台账。消毒用品应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单独储放,远离电源和火源。

3.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观察区、观察室),用作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外送就医前的临时观察等待场所。观察场所应选择在企业内部医务室或内部相对独立场所、区域,要求自然通风良好、易于人流控制、远离人流物流主要通道和有抽排风设施的车间工作场所。隔离室配备必要的强制机械通风装置、独立使用的空调设备、垃圾收集桶、医用口罩、温度计、消毒剂和方便隔离人员休息的桌椅。

4.员工健康管理。企业设立员工健康管理员,对全体员工每天的健康进行监测登记和动态管理,每天实施体温监测登记和通过“穗康码”对员工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降低企业内人员接触频次、距离,避免近距离面对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发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员工出现体温发热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

其他呼吸症状,应停止作业,及时安排送当地发热门诊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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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院前应先送企业内设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室)留观等待送医院,减少与其他员工接触。鼓励对新进人员、长时间离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在上岗复工员工前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后出示检测报告,呈阳检测者按规定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5.做好客户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各企业有义务告知外来人员要遵守和配合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本企业采取的有关防疫措施。所有进入人员都应出示健康码和扫码登记。出入通道设立体温监测岗,提醒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必要免洗手消毒液和其他洗手消毒设施,方便进入人员手卫生消毒。对体温异常(体温≥37.3℃)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应阻止入内并应及时反馈社区三人小组集中管理。

6.做好源头管控和企业内重点场所防控管理。企业把好企业冷冻禽畜肉类生鲜冷藏蔬果等食品来源的合法安全和追溯管控,最大可能降低员工接触或暴露于新冠污染食品的风险。市场冷冻区、冷冻冰鲜档口或冷库加工区分拣、包装、装卸等区域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区域,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室等密闭不通风的空间。

严禁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畜肉。进口禽畜肉类果蔬食品应当提供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企业生产。组织动员员工开展以预防新冠疫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宿舍清洁卫生,重点做好冷库、冷柜清洁卫生和冷链配送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市场档口或超市冷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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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档口一日一清洗消毒,包括地面、柜台、案台、冰箱表面等。

7.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和技能培训。吸取国内外食品加工企业疫情经验,强化企业全体员工防控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疫情风险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并遵守社交和工作“一米线”安全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会。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全员熟识并掌握企业的防控工作要求和制度。

(二)员工个人防护。

1.从业人员树立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每天上岗前自觉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情况,出现发热或其他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班;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当地发热门诊就医。

2.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食品货品、公共物品的员工作业时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鞋。进入作业场所、转换作业岗位、作业完毕离开场所要及时洗手清洁,可用消毒液(肥皂)和清水流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作业期间不要脱除口罩、进食,不要用手或戴手套挤揉眼睛、口鼻,口罩被食品液汁飞溅沾染要及时更换。

3.接触进口食品、食品外包装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和医用口罩,不要徒手接触冷冻食品、食材和外包装,必要时可穿戴隔水袖套和围裙,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装、鞋帽和口罩才可离开作业场所,切勿穿着工作时的衣帽鞋和口罩等离开企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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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回宿舍、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4.切割、分拣、清洗包装进口冷冻食品和海水产品、清理储运场所、冷库冷柜、运输车辆、食品外包装箱柜盒时,不要使用过高压力、高速的水流直接进行喷淋冲洗和扬起灰尘,以免引起喷溅污染和气溶胶的形成。作业中佩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作业完毕脱下口罩应妥善收集,集中消毒处理。

5.每班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作业场所(地面、墙壁、排水沟等)、工具、设备,清洗后再进行消毒,可用1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充分的喷洒或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6.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食品加工企业分割、切片、挑选、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员工之间应当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7.特殊工作员工防护要求。

(1)物流分拣员。分割和分拣前,应对切割和分拣场所、作业工具、操作台、胶鞋进行卫生清洁和检查,确保干净整洁,加强对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入库管理工作,认真检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货品类别、批次、生产日期、温度检查及车辆检查资料,记录货品入库实际信息。

核对提货单上的车辆、司机信息,检查车辆温度、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须按照出库单认真核对清点,并记录货品出库、装车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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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输员。定期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定期对车况、冷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和维修。运输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加强开窗通风和手卫生,装卸作业运输时不吸烟和进食。经停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消毒。重点落实驾驶车厢内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驾驶车厢内通风顺畅。

(3)外围人员。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和清洁等员工,进入食品加工作业场所时也应穿戴好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佩戴好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呈阳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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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由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呈阳物品”或疑似“呈阳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属地物防专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呈阳的冷链食品,属地物防专班应提请属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经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呈阳的处置

1.呈阳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核酸呈阳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呈阳复核、病菌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核酸初筛呈阳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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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行处置。属地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市监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X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运输、XX集团等部门(单位)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呈阳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呈阳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呈阳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播的,卫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生健康、市监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呈阳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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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及时报告市物防专班,由属地物防专班提请属地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呈阳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呈阳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应立即报告市物防专班。市物防专班应立即向市防控办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疫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以下简称省物防专班),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市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呈阳的确认检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的污染。市监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按规范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2)确保采样规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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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卫生健康部门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并由市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省防控办确认。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呈阳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区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防控办。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监部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呈阳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健康会同市监、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呈阳,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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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核酸呈阳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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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呈阳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市物防专班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市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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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属地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属地防控办和市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市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市防控办和省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地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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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监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监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监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监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监部门的通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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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政府的统部署下,我县由县市监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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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2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监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监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监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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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监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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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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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自2020年X月X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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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XX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XX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14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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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

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进口非冷链货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1、加强源头管控,进口货品入关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检测监测,并做好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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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2、所有进口货品在通关、存储、物流等环节应做好登记,并做到根据疫情风险分来源或地区的物理分离。

3、进口货品入境后的物流环节应严格执行XX市商务局制定的《新冠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可参照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进行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4、进口货品的承接单位建议设置进口货品的专门存放区,专人负责。

5、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

6、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费者做好科学防护。收到进口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处理完进口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毒后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建议进口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

7、在接触进口货品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8、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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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

二、健康管理

1.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2.上岗前14日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新进员工、临时用工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3.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4.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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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追溯报备

1.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运输、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当索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2.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验证明》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生产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进口时应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4.主动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信息,报备冷库、用具、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确保冷链食品可追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工具用具、食品、从业人员要核酸检测。

四、日常消毒

1.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2.在冷链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对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用品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3.冷链食品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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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工洗消

1.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2.冷链食品拆去外包装后,配置50mg/L次氯酸钠溶液作为解冻水,将冷冻食品置于解冻水槽中,解冻约3小时。

3.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4.分割、分装车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不具备条件可辅以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应当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5.每天产生的边角料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加盖密闭,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处理。对冷链食品原料外包装按照医用废弃物处置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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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共区域

1.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现场会议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2.食堂进入口可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3.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个人防护

1.冷链食品装卸人员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面屏、围裙、胶靴等。结束装卸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2.加工包装人员处理冷链食品时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加工包装人员结束生产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3.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应先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岗位要求穿戴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八、销售环节

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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